自1982年Wairoi和Marehall首先培养和分离幽门螺杆菌成功以来,大量的研究已证明,幽门螺杆菌不但是慢性活动性胃炎的重要病因,也是消化性溃疡的主要发病因素。在根除幽门螺杆菌以后,溃疡发病率和溃疡并发症率均有显著降低,绝大多数消化性溃疡可获治愈,这是20世纪跨进21世纪医学上的一个重大进展和成就。
幽门螺杆菌的治疗标准如下所示:
1.清除标准。清除(dear)系指HP阳性病例抗菌治疗结束时幽门螺杆菌消失,但在停药4周内又重新出现,提示幽门螺杆菌只是暂时被抑制而未被全部杀死。
2.根除标准。根除(eradication)是指抗菌治疗停药4周后幽门螺杆菌仍保持阴性;若停药4周后幽门螺杆菌再次出现,则称之为复发。抗菌治疗的目的是根除幽门螺杆菌防止复发,幽门螺杆菌根除的后证实必须建立在胃镜活检、实验室检査(包括组织学检查和细菌学检査)以及临床疗效观察的基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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