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营养不良的确诊和治疗:
(一)小儿营养不良的病因
1、喂养不当
(1)混合喂养或人工喂养者,热能、蛋白质和脂肪长期供给不足。
(2)母乳喂养,不按时添加辅食。
(3)突然断奶或偏食。
2、唇裂、腭裂、幽门狭窄等先天畸形,经常呕吐,以致喂哺困难。
3、疾病影响 婴幼儿迁延性腹泻、慢性痢疾等致长期含量不足或食入不能充分消化吸收。
(二)小儿营养不良的临床表现
1、患儿面色及睑结膜苍白、乏力、厌食及消瘦。
2、皮下脂肪减少,肌肉松驰,头发干枯,体重减轻或不增。
3、重症者,身长、运动功能、智力发育迟缓。
4、根据临床表现,小儿营养不良为分3度。
(三)小儿营养不良的诊断
1、喂养史及病史。
2、临床表现
3、体重下降及消瘦情况与以后情况比较。
4、营养不良的分:(按年龄别体重[见附表三])
轻度:体重介于中位数—1SD至中位数—2SD之间。
中度:体重介于中位数—2SD至中位数—3SD之间。
重度:体重<中位数—3SD。
5、营养不良的分类与评价方法:根据儿童年龄、身高、体重的三个指标:年龄别体重、年龄别身高及身高别体重。指标判晰以小于卫生组织所公布的三个指标(见附表三)的平均数(或中位数)减去二个标准差(—2SD)为标准。
营养不良可分为四类,评价方法如下:
①低体重:即小儿按年龄的体重(年龄别体重)低于评价标准。评价方法为:将测量出的小儿体重值与“评价标准一”(见附表三)中同年(月)龄、同性别的体重值对比,如低于评价标准就是低体重。
②消瘦:即小儿按年龄的身高(年龄别身高)正常,但按身高的体重(身高别体重)低于评价标准。评价方法为:先将测量出的小儿身高与“评价标准二”(见附表三)中同年龄、同性别的身高值对照分析,如等于或高于评价标准,则再将测量出的小儿体重值与“评价标准三”(见附表三)中同性别、同身的体重值对照分析,如低于该评价标准,就是消瘦。消瘦主要反映儿童目后(近期)营养不良,外表看起来面黄肌瘦,重者皮包骨头,但个子不矮。
③发育迟缓:又称生长迟缓,即小儿按年龄的身高(年龄别体重)低于评价标准,而按身高的体重(身高别体重)正常。评价方法为:先将测量出的小儿身高值与“评价标准二”(见附表三)中同年龄、同性别的身高值对比分析,如低于评价标准,则再将测量出的小儿体重值与“评价标准三”(附表三)中同性别、同身高的体重值对比分析,若等于该标准,就是发育迟缓。发育迟缓主要反映过去(长期)营养较差、目后尚可。
这类小儿从外表看上去匀称,皮下脂肪不少,只是长矮小。
④严重慢性营养不良:即小儿年龄的身高及身高的体重均低于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同消瘦和发育迟缓的评价方法,只是身高和体重分别低于“评价标准二”和“评价标准三”。患严重慢性营养不良的小儿实际上同时存在消瘦和以育迟缓,是过去和目后营养均差的表现,患儿外表看起来以瘦又小,严重都精神不振、反应低下、智为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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