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听力检查:
听力保健:
目的:将小儿听力筛查及监测纳入儿保工作中,可早期发现小儿先天性和后天性听力障碍。及时采取措施,使聋哑儿“聋而不哑”,残而不废,减轻家庭和社会负担。
(一)新生儿听力筛查:(新生儿~4月婴儿)
全部新生儿都应进行一次听力筛查,逐步纳入访视内容。可用统一制作的装豆子的塑料小瓶,要求75~80分贝做刺激声源,在身后距耳30~50公分处,给声,记录听后反应情况,如眨眼、皱眉、睁眼、呼吸变化、吸吮停止或活动停止等。
(二)婴幼儿(4月~3岁)
小儿坐在母亲膝上,检查者避开小儿视线在耳后30~50公分处以75~80分贝音量给声,观察反应。小儿听见声音后眼睛或头转向声源,8个月以上的小儿能寻找到声源。
(三)学后儿童(4~6岁)
小儿坐在椅子上。测试者在小儿身后1米处,用耳语叫小儿名字。观察其反应,说几个小儿熟悉的词,如“吃饭”’“睡觉”“太阳”“看电视”等。要求小儿重复,能重复一半以上的词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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