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羊水量异常
所谓羊水,是指怀孕时子宫羊膜腔内的液体。在整个怀孕过程中,它是维持胎儿生命所不可缺少的重要成分。在胎儿的不同发育阶段,羊水的来源也各不相同。在妊娠前三月期间,羊水主要来自血浆成分。
之后,随着胚胎的器官开始成熟发育,其他诸如胎儿的尿液、呼吸系统、胃肠道、脐带、胎盘表面等等,也都成为了羊水的来源。
羊水指的是羊膜腔中的液体,一般认为羊水是来自母体血浆通过胎膜透析羊膜上皮细胞分泌和胎儿的尿液。羊水的成分百分之九十八是水,另有少量无机盐类、有机物荷尔蒙和脱落的胎儿细胞,羊水是保护胎儿的重要成分。而羊水标准则是衡量胎儿健康的重要指数。
正常妊娠时羊水的产生与吸收处于动态平衡中。任何引起羊水产生与吸收失衡的因素均可造成羊水过多或过少的病理状态。
2、 羊水过多怎么办
羊水过多
妊娠期间,羊水量超过2000ml者称羊水过多。发生率为百分之零点五到百分之一点六,如羊水量增加缓慢,数周内形成羊水过多者,往往症状轻微,称慢性羊水过多;若羊水在数日内迅速增加,压迫症状严重,称为急性羊水过多。
病因
约1/3羊水过多的病因不明,但多数重度羊水过多可能与胎儿畸形及妊娠合并症、并发症有关。
1.胎儿畸形羊水过多孕妇中,百分之十八到百分之四十合并胎儿畸形。以神经管缺陷性疾病较常见,约占百分之五十,其中主要为开放性神经管畸形。当无脑儿、显性脊柱裂时,脑脊膜暴露,脉络膜组织增生,渗出增加,以及中枢性吞咽障碍加上抗利尿激素缺乏等,使羊水形成过多,回流减少;食管、十二指肠闭锁,使胎儿吞咽羊水障碍,引起羊水过多。
2.染色体异常 l8一三体、21一三体、l3一三体胎儿可出现胎儿吞咽羊水障碍,引起羊水过多。
3.双胎妊娠约百分之十的双胎妊娠合并羊水过多,是单胎妊娠的10倍以上。单卵单绒毛膜双羊膜囊时,两个胎盘动静脉吻合,易并发双胎输血综合征,受血儿循环血量增多、胎儿尿量增加,引起羊水过多。
4.妊娠期糖尿病或糖尿病合并妊娠与母体高血糖致胎儿血糖增高,产生渗透性利尿,以及胎盘胎膜渗出增加有关。
5.胎儿水肿羊水过多与胎儿免疫性水肿(母儿血型不合溶血)及非免疫性水肿(多由宫内感染引起)有关。
6.特发性羊水过多约占百分之三十,不合并孕妇、胎儿及胎盘异常。原因不明。
对母儿影响
1.对孕妇的影响急性羊水过多引起明显的压迫症状,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发病风险明显增加,是正常妊娠的3倍。由于子宫肌纤维伸展过度,可致宫缩乏力、产程延长及产后出血增加;若突然破膜可使宫腔内压力骤然降低,导致胎盘早剥、休克。此外,并发胎膜早破、早产的可能性增加。
2.对胎儿的影响常并发胎位异常、脐带脱垂、胎儿窘迫及因早产引起的新生儿发育不成熟。加上羊水过多常合并胎儿畸形,故羊水过多者围生儿病死率明显增高,约为正常妊娠的7倍。
临床表现
1.急性羊水过多多在妊娠20~24周发病,羊水骤然增多,数日内子宫明显变大。患者感腹部胀痛、腰酸、行动不便,因横膈抬高,胸部受挤压,引起呼吸困难、甚至发绀,不能平卧。检查可见腹部高度膨隆、皮肤张力大、变薄,腹壁下静脉扩张、可伴外阴部静脉曲张及水肿;子宫明显大于妊娠月份、张力大,胎位检查不清、胎心音遥远或听不清。
2.慢性羊水过多常发生在妊娠晚期。羊水在数周内缓慢增多,出现较轻微的压迫症状或无症状,仅腹部变大较快,孕妇多能适应。检查见子宫张力大、子宫大小超过停经月份,液体震颤感明显,胎位尚可查清或不清、胎心音较遥远或听不清。
诊断
根据临床症状及体征诊断并不困难。但常需采用下列辅助检查,估计羊水量及羊水过多的原因。 1.B型超声检查 为羊水过多的主要辅助检查方法。临床广泛应用的有两种标准:一种是以脐横线与腹白线为标志,将腹部分为四个象限,各象限较大羊水暗区垂直径之和为羊水指数。国内资料羊水指数≥25cm可诊断为羊水过多;另一种是以羊水较大池深度(MVP或AFV) ≥8cm为诊断标准,MVP8~llcm为轻度羊水过多,l2~15cm为中度羊水过多,>15cm为重度羊水过多。B型超声检查还可了解胎儿结构畸形如无脑儿、显性脊柱裂、胎儿水肿及双胎等。
其他
(1)羊水甲胎蛋白测定(AFP):开放性神经管缺陷时,羊水中AFP明显增高,超过同期正常妊娠平均值加3个标准差以上。
(2)孕妇血糖检查:尤其慢性羊水过多者,应排除糖尿病。
(3)孕妇血型检查:如胎儿水肿者应检查孕妇Rh、AB0血型,排除母儿血型不合溶血引起的胎儿水肿。
(4)胎儿染色体检查:羊水细胞培养或采集胎儿血培养作染色体核型分析,或应用染色体探针对羊水或胎儿血间期细胞真核直接原位杂交,了解染色体数目、结构异常。
处理
取决于胎儿有无合并的结构异常及遗传性疾病、孕周大小及孕妇自觉症状的严重程度。
1.羊水过多合并胎儿结构异常如为严重的胎儿结构异常,应及时终止妊娠;对非严重胎儿结构异常,应评估胎儿情况及预后,以及当前新生儿外科救治技术,并与孕妇及家属充分沟通后决定处理方法。合并母儿血型不合的溶血胎儿,应在有条件的胎儿院内进行宫内输血治疗。
2.羊水过多合并正常胎儿应寻找病因,治疗原发病。前列腺素合成酶抑制剂(如吲哚美辛)有抗利尿作用。可抑制胎儿排尿能使羊水量减少。用药期间每周一次超声监测羊水量。由于吲哚美辛可使胎儿动脉导管闭合,不宜长时间应用,妊娠>32周者也不宜使用。
自觉症状轻者,注意体息,取侧卧位以改善子宫胎盘循环,需要时给予镇静剂。每周复查超声以便了解羊水指数及胎儿生长情况。自觉症状严重者,可经腹羊膜腔穿刺放出适量羊水,缓解压迫症状,必要时利用放出的羊水了解胎肺成熟度。放羊水时应密切观察孕妇血压、心率、呼吸变化,监测胎心,酌情给予镇静剂和抑制子宫收缩药物,预防早产。有必要时3~4周后可再次放羊水,以降低官腔
内压力。羊水量反复增长,自觉症状严重者,妊娠≥34周,胎肺已成熟,可终止妊娠;如胎肺未成熟,可给予地塞米松促胎肺成熟治疗后再考虑终止妊娠。
3.分娩时的处理 应警惕脐带脱垂和胎盘早剥的发生。若破膜后子宫收缩乏力,可静脉滴注缩宫素加强宫缩,密切观察产程。胎儿娩出后及时应用宫缩剂,预防产后出血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