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合并症有很多,不加以重视也可能危及到生命!
妊娠期合并心脏病
妊娠期合并心脏病的治疗重在早期识别。若在怀孕12 周内发现有心脏病,则需要与心内科医生联合评估患者是否能继续怀孕。如果不适合怀孕,医生会建议尽早终止妊娠。因为一旦发展到中晚期,无论采取引产还是剖宫产等措施,对孕产妇生命的威胁都比较大。
妊娠期合并高血压
原有高血压的孕妇是发生妊高症(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高危人群。该病无法根治,会在妊娠期反复加重,并与很多疾病及并发症交织在一起共同发展,使得病情更加复杂。但随着医护人员治疗经验的不断丰富,可通过治疗和指导来缓解。因此,孕前患有高血压的妇女,如果计划妊娠,建议在孕前找产科医生进行评估和指导,必要时进行孕期干预。
妊娠期合并肝病
妊娠期合并肝病常见的是急性肝衰竭,它的发病率比主动脉夹层要高许多倍,但是它常常有一些异常情况或先兆提示,不像急性主动脉夹层那样往往是“出其不意”。只要患者在发病第一周发现,病情就不会太严重,致死率低,治疗费用也较低。如果在发病后7~10 天才发现,病情则会加重。若10 天后发现,病情则会更加严重,致死率也将大大提高。
综上所述,孕期检查至关重要,更是您和宝宝健康的保障。